2020年3月8日星期日

门槛与后门:《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检讨

该文2020年3月8日首次发表于南洋智库公众号,但很快被和谐。很遗憾。


门槛与后门:《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检讨

董玉振博士 南洋智库 昨天


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加,中国完善绿卡制度(外国人永久居留权)是大势所趋。但立法机构必须搞清楚,这不是与国际接轨,这是针对中国国情和国家需要而制定的国内法律。在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移民条例。

中国制定移民条例,要始终抓住中国国情,否则必将后患无穷,甚至导致政府声望受损。

针对移民条例的制定,中国的国情是什么
1,中国是个民族国家,不是移民国家。即中国这方面更类似于日本、韩国、俄罗斯,等,而不是美加澳或新加坡这类移民国家。在历史包袱和资源使用权上,民族国家首先其土地和资源是祖先千百年留下来给自己子孙后代的祖产,而移民国家则没这样的包袱。祖产与人分享,有个基本的要求,您必须帮我光宗耀祖,精神归附,忠于并敬重祖宗,并必须入乡随俗。当然,永久居民和国籍归化可以要求程度不同。
所以,中国接纳外国移民为永久居民,一个首要的要求:会中文听说及基本的书写能力。至少要自己会添个表格吧。中国所有移民相关的表格上不能有英文,否则,就是中国自己人首先精神上接受被殖民。这是殖民与主动接纳外国人士的根本区别,就是必须以我为主。
一个人不准备下功夫学中文,他可以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在中国工作,但没资格申请永久居民和公民。

2,中国和其他民族国家有个很大的区别,就是海外有五千万外籍华人。这些人在中国的发展中做出过贡献,或因为其它原因迁居海外。当然,我在拙作和一些文章中一再强调,这些迁往全世界生根的炎黄子孙应该受到中国本国居民的尊重,原因是,他们完全靠个人的力量把中华民族的火种撒在全世界,他们是中华文化的义务传播者和中华民族生存空间的拓展者。虽然中国内地有些小肚鸡肠之辈动辄指责他们不爱国,但换个角度,美加澳新西兰那些广袤的土地,炎黄子孙难道就没资格去占领吗?太有权力了,我反对一胎化,也希望尽快放开二胎允许三胎,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那就是中华民族必须走向全世界,这14亿人哪够?
但是,全世界炎黄子孙对于中国这个祖产,既有在全世界光宗耀祖的责任,也有道义上的权利(人家的祖先也曾经为这片土地打拼过,贡献不比现在生活在中国的人少)。这个权力的体现,应该在移民条例上予以照顾,但这个条例却是缺位的。

3,中国曾经实行过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一胎化政策,那些高举人权大棒的国家从来没有抗议过中国的这一问题,很明显,这很可能符合(是否包括中国人民在内本处不议)全人类的利益。上面提到,中国人收入提高到越来越多能走向全世界,14亿人哪够?
计划生育限制了中国人的人口扩张,如果给外国人进入的门槛太低,将存在严重的道德问题。因此,对外族,高门槛和配额限制必须兼顾。对绿卡可以做个配额限制:每年华人血统的外籍人士10000人,非华人血统的3000人。(这里包括工作需要,婚配,投资移民各类总和)非华人血统的外籍人士必须以给国家可以做出不可替代贡献的稀缺人才。比如,某个乌克兰人帮助中国解决了飞机发动机的关键技术问题,或类似于中芯共同CEO梁孟松那样的技术牛人(梁是中国台湾人,这里只是举例),反正就是您不可替代,国家从您身上可以获得其他人做不出的贡献。至于那些不涉及技术的纯粹管理CEO就算啦。

4,以婚姻为桥梁来接纳外国外族人口,要格外小心。中国男性比女性多4000万,人口性别结构不平衡决定了,中女配外男,应该不受政策鼓励。相反,中男配外女,应该政策倾斜。这里不要给我争人权平等。中女必须配个靠自己有能力申请绿卡的外男(而不是靠老婆),这是娘家人本来就有权提出的要求。

5,中国公权力运用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监督,如何防止公权力的介入来特殊照顾某些不该照顾的人,则是个关键问题,因为如果未来国外某个机构买通移民机构关键领导,那等于撬开了中国的围墙。过去发生过公务员被境外机构买通,在政策制定上为国外谋取特殊利益的案件发生。可以说,中国人自己在锅里如何炒,是个纯粹的家事,但如果有外人介入,不仅是个法律问题,还涉及民族问题及忠诚问题,甚至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据说还有个拉拢各国精英的共济会)

针对这个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我没时间做太多的精细研究。只简单提出一些可能存在问题的条目(见下面的红色字体是我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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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十条 外国人遵守中国法律,具备在中国生活的基本经济保障,并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疑问:基本经济保障,这个门槛太低,因为申请时符合条件,拿到绿卡后几年此人随着年龄增长和专业能力相对退化,他那点存款够吗?难道要成为中国的负担去卖淫贩毒?
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期间,不得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第十一条 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为中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中国境内从事公益活动,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为推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四)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疑问:这个因为考核指标很难设定,所以,必须有严格指标限制。或人数限制。

第十二条 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疑问:有点抓不住重点。尤其是经济、文化、卫生和体育四个领域,有点莫名其妙。苏联不是被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出的馊主意给搞死的吗?社科与人文,要谨慎,因为一个西方文化大师,对中国来说,最多的用处可能就是来大学上上课,他是弘扬西方文明的大师,对中国有啥好处?他们反而对自己的文化有发自内心的沙文主义或自负感,否则成不了文化大师。中国没必要让他们来这里自豪。体育更有意思,奥林匹克金牌得主算杰出成就,我也不希望看到中国足球队全是一帮拿着中国护照的黑人和南美人。他们拿到世界杯,中国爷们能自豪起来吗?中国的自豪感会有吗?扯淡吧,该咋地咋地,中国足球无法成为我们的兴奋点,咱就兴奋点别的。来个马拉多纳让中国国旗飘几分钟,如此而已,不知多少中国女孩子会倒霉。体育的才能多数不能遗传。
但计算机图灵奖获得者,科学类诺奖得主们,菲尔兹奖获得者,多多益善,反正也不多。应该严格限制非科技类人才。尤其是经济学、政治学等领域社会学家,多数对中国社会不会带来实质好处。他们太大的声量与中国的国情可能格格不入。

第十三条 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学术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教授、研究员;

疑问:助理研究员和助理教授,要求太低,除非是外国女性单身28岁以下,外国名校毕业还可以考虑。如果是男性,至少有显著的贡献后再可以。

(三)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引进并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推荐的专业人才。
前款所列推荐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真实、可靠的推荐函件,对引进事由及推荐对象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应当与外交、发展改革、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就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具体标准等进行会商。
第十五条 外国人依法在中国境内工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
重大疑问:三年和一年这两个数据太低。现在新加坡这边名校毕业要申请绿卡也很难。本条例多处出现“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一年”,这不是为舞弊创造方便条件吗?起草这个条款的人,请调查一下他是否有家人是外国国籍。如果批准,以后这些有权势的家伙,都可以给一个国内企业打个招呼,让自己外籍家人偶尔回国过些日子照顾老人,就凑够一年了,然后就可以申请绿卡了。
博士研究生学历必须加个冠词:著名大学。MIT毕业的,和野鸡大学毕业的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不知是否巧合:
美、加中小学每年6-9月假期就三个月,三年内每年带孩子回来探亲一下,春节再回来几天,就凑够1年了,让国内一个大型民企给这些人挂个头衔,比如研发副总监兼驻美业务代表,行了,所有条件满足。国内的老人家用它手中的权力给这个民企随便一点好处(比如高新技术研发补贴)就远超越企业支付给这个美国定居家属的工资(这些人不差这点钱,和企业玩个你开工资,我付钱都行,他们缺的是时间,所以,这个国内停留时间不能太长,1/3还可以努力一下而不耽误在美国照顾孩子。这个时间长短巧合地特别适合那些加入美加国籍的高干子弟或富豪家属)。

别怪我小人之心,这里留下了太方便钻的漏洞。或者很容易钻的后门。
这是一个就连移民国家都没有的超低门槛。不知为何会出现在民族国家的移民条款中。


(二)在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连续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四倍;
疑问:参考上一条。

(三)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四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二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
(四)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八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四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为最低标准,具体标准由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六条 外国人按照外商投资法律的规定,以自然人身份或者作为控股股东的企业投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投资折合人民币一千万以上;
疑问:这属于投资移民。这个太低了。一千万就是在京沪深买套房子或办公室的金额。这种投资对国家有啥用。如果是工业投资,那些机器的价格你如何核算?一台自己随便搭建的测试台,成本五万元人民币,他说自己花费几年心血设计,总成本500万,那要批准吗?新加坡现在接受投资移民的条件,除投资金额,还有最近三年的营业额平均必须达到五千万新元(2.5亿元人民币)。营业额,这是一个最容易核算审计的量化数据。据我的朋友说,新加坡投资移民拿绿卡,没有一亿元人民币的各类投资(包括指定政府基金的投资),不用考虑。
这个一千万,似乎又是为某些特殊阶级量身定做的,回来买间办公楼或厂房或仓库,鼓捣一些玄乎的业务,因为太多人可以达到这个门槛,而绿卡不可能那么多,这就为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奇!
“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必须量化,否则等于制造灰色地带。中国投资移民条款没理由比新加坡低,因为中国有个计划生育至今还在严厉执行着。

(二)在国家实行外商投资鼓励措施的区域投资,投资数额、纳税金额和聘雇中国公民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疑问:标准请细化并公开透明。含糊其辞等于没制度。这个数字以后可以三年检讨一次,但必须有量化并公开。对于那些非常想有中国绿卡的外国人,他们可以根据量化指标,自己来做计划。区域这个要小心,因为绿卡是全国性的,吸引一个外国人到甘肃投资和上海可以差别,但要明白,上海北京就连中国人的户口都不容易进去,外国人基本不用想,所以,如果甘肃贵州的指标可实现,上海北京基本上达标的都是全世界对顶尖的人才和企业。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效益显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的。
疑问:效益显著这句话等于没说。又是巨大的灰色地带可以运作。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具体标准由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好,商定好一定要公开透明,确定了再评论


第十七条 外国人有家庭团聚需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配偶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国人,婚后已在中国境内与配偶共同生活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疑问:参考我开头所说,中女配外男,原则上不批,除非这个外男符合上述顶尖人才条款,那么这个中女老婆算是加分。
其实,新加坡女性公民与外国男性结婚,外男老公是很难靠婚姻拿到绿卡的。有认识几个这种情况,都有孩子了,外国老公就是拿不到绿卡。
这里有一个特别要素,就是外籍人士如果是华人,要适度照顾。因为不会对中国文化习俗和国家利益带来高风险。

(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父母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父母;
疑问:这些子女成年后是否自动延续永久居民身份?是否有一定的考核指标?比如拥护中国共产党。哈哈,我真不是讲笑话。因为成年后,他们已经有自己的思想和自己的工作,就要完全靠自己来达到符合中国绿卡的标准。他们有独立责任承担能力的年龄,可以为中国发展服务,也可能被外国机构发展为他们的利益代表。

(三)年满六十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直系亲属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直系亲属,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留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疑问:这个可以,体现人道主义。把他在国外挣一辈子的财富带回国内养老,比一样康养旅游产业还好。但要规定,他们不能在中国境内工作。且不得享受给与那些因为杰出贡献而获得绿卡的同等福利。

第十八条 外国人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其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疑问:中女配外男同时申请,但不应批准。除非男方以自己的专业贡献单独申请时,可以加分。

第十九条 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疑问:这个正当理由同样是灰色地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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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俗务缠身,每天都有网友要我对这个绿卡条例发表意见,我也觉得确实该关注一下,毕竟不是小事。就针对上面这几条谈一下看法,与大家交流。

我之所以对此不是很放心,其实是那个吸引外国留学生的奇怪制度给我造成心理阴影。世界各国都会以吸引他国最杰出的学生为目标,目的两个:一个是给自己国家吸引有潜质的人才,二是,为将自己的价值观和文化传播出去培养天下朋友。只有那些顶级人才,未来才可能成为他自己国家的精英力量。可国家教委那个“以数量优先”的政策则是完全往相反的方向浪费公币,招收一些低素质学生来培养出各国未来的出租车司机、糟糕的技术员和修理工,这是哪门子的政治智慧?就那些混混一样的人会成为他们国家的总统或部长?

这件事给我造成的一个重大心理阴影就是:政府智库里可能有代理人,或某些国际秘密社团的会员。所以,一听到国家要出永久居民条例,我自然神经绷紧。

实际上,我仔细观察国际政治多年,到这个岁数,真正意识到,世界上很多看似偶然事情,一旦放在时间轴上,很容易发现其中的规律性,甚至规律得可怕。就拿欧洲过去几年的中东难民来说,德、法两个欧洲强国拼命地被外族掺沙子,同时对这些主体民族灌输性自由、同婚合法化等拉低生育率的观念,双管齐下,主体民族占比日小,沙子愈来愈多。当然,所有的政策都是在政治正确的旗号下进行。但却把自己国家推向一个不战而败,不战而亡的不归路(除非出现新法西斯)。如果您认为这一切都是偶然的,那您真是清纯得不足以论政。

了不起的国际阴谋家们都是在利他主义和人权主义的美丽外衣下面带笑容地下毒的。西方已经在性自由、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经济私有化、金融主导化等领域卯足劲向中国推动了好多年。如果我的判断没错,某些力量一定会推动中国的同性婚姻合法化,甚至将同婚搞到世人皆知(本来是次文化范畴,非要被某些人搞到和主流文化价值体系平起平坐)。国家教委编制的性教育教材已经是最明显的趋势性信号(那个编写者和审查此教材的家伙应该被开除公职)。靠战争铁定无法征服中华民族时,那就只有想想别的看上去冠冕堂皇但实际暗藏慢性毒药的办法了。

这次的永久居民条例中,个别条款的门槛之低令我惊讶。值得关注。以上随想未必正确,也可能是巧合。别怪我心理阴暗,想得过多,因为我研究和关注国际政治课题日久,国际政治参杂进去民族、文明的竞争,其阴暗与残酷超乎想象。宁可多虑,不可失察。

暂议至此,供讨论。

新冠肺炎在热带及新加坡传播分析及对中国的建议

该文2020年2月20日首先发表于南洋智库公众号


新冠肺炎在热带及新加坡传播分析及对中国的建议

南洋出版社社长  战略与产业咨询专家  董玉振(工学博士,医学外行)

首先声明,我这个帖子并不是个严肃的学术论文,也不是一定要推荐给大家什么妙方,只是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的严肃关注并提供些客观的信息。我对医学是外行,虽然看过些中医的书,但连皮毛的学识都没有学到。在各类信息建议满天飞的今天,我犹豫很久才决定写这个贴子。在这之前已经给中国和新加坡的一些朋友口头讲过我的想法,提醒他们复工后注意。随着越来越多人开始复工,我觉得有必要写出来和多数人分享,因为我也不方便和每个朋友口头分享,万一有点用或启发性,咱也算是积德行善。只供参考。
尤其是当我看到不少人在家里和办公室还穿着很厚的衣服,感觉有必要说几句。虽然病毒对高温敏感,但厚衣服没用!!厚衣服只能用来防止着凉。

先看一下处于热带的几个武汉游客春节出游比较多的几个国家统计数据(数据可能有点误差,但误差不大):

这里面可以总结一下:
新加坡9934人
泰国23390
越南7300
东马来西亚5418(马来西亚是中国人的旅游热点国家,我估计不少武汉人去马来西亚旅游是通过其它城市进入,但找不到数据, 只有东马一个不热门机场的数据就五千多人。马来西亚入境湖北游客在一万五千人左右)

这些数据足以用来说明问题(截至2020年2月18日)。
确认人数:新加坡81人,泰国35人,越南16人,马来西亚22人。无一死亡案例。

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新加坡比例较高,另外三个东南亚国家则相对轻的多。尤其考虑到这些游客是出来玩的,到处走动,人多的旅游热点和购物中心是必去之地,热带国家的这个确诊人数确实是小到可以当流感对待。在新加坡,这一万多武汉游客主要集中在核心区大概几十平方公里的区域活动,在和中国一个县城差不多面积的空间集中了每天勤奋走动的一万武汉来客,您能想象如果发生在中国一个县城,结果会如何?

新加坡是东南亚国家中人传人案例最多的国家。传染集中在两个教堂,一个中国游客光顾的商店,以及可能与上述教堂有关联的星展银行办公楼,君悦酒店的一个公司会议,还有个就是外国客工的宿舍。

新加坡不仅确诊案例比其它东南亚国家比例高,而且人传人现象最严重,本人尝试做以下解释:
这些人传入案例并不是因为他们集中在县城大小的区域,而是有个非常明显的共性特征,就是在室温极低的室内。
新加坡的办公环境冷气都开的很低, 所以,新加坡办公室中一般都需要备件夹克。听说是为避免狐臭影响公共场所其他人。当中国政府要求夏天办公楼空调温度不能低于26度时,那时我正在主持一个城市新区生态城研究专题,和本地朋友闲聊过新加坡是否也可以把温度调高点来节约用电,当时就有人强调狐臭可能使我们放弃省电的想法。新加坡公众场所都把温度设定在20度上下。我原来租一个房子的房东,在我第一天搬进去时,他很友善地提前把我的卧室空调打开。当我进屋后立即感觉太冷,看遥控器才知道,他把温度设在17度。常年夏季的环境下制造点深秋的感觉。

新加坡最集中感染的是一个教堂,十多人被感染。我家附近就有个豪华教堂,空调温度极低。我曾带娃进去玩不超过十分钟就要出来,否则小娃就会打喷嚏。

因此,新加坡教堂成为传染热点,但于室外举行的大伯公庙会聚集几千人,却没有出现人传人的案例。因为室外即使晚上也有28度的温度,会极大地抑制病毒的传染力。再加上室外空气流通,那几个病毒即使勉强活着,被风一吹也难以“集体作案”。少量几个病毒进入人体内,不仅不会将人击倒,甚至会帮助此人体内产生抗体。

高温抑制病毒的传播已经是共识,但是否靠穿上厚厚的羽绒服就能改善?答案是否定的!

看到国内不少人在家里穿厚厚的衣服,我有点不安,就意识到他们的室温一定很低。人体体温36-37度,但肺部温度却更接近吸进环境冷空气的温度,也就是说,您穿多厚的羽绒服,从对抗病毒的角度来看是没用的。只有提高肺部的温度,才是正确的方向。鼻腔和气管对进入肺部空气的预热并不明显。

再看下面这个萨斯期间拐点的出现时期:

其中最明显的拐点位置是香港、中国内地、加拿大,高温天气到来层次明显,拐点位置与气温吻合。

很明显,高温可以极大地弱化病毒的传播能力,甚至有助于感染者的康复。武汉来新加坡和泰国旅游的这些人是幸运的,如果他们不出来,而是待在寒冷的家乡,可能他们中不少人都会成为疑似或确诊病例。他们来热带旅游时不少人不知不觉中就自愈了。这是我的猜测。

环境温度对肺部健康欠佳者有较大影响,这可以解释,很多与肺有关的疾病(如哮喘)都在冬天比较容易复发。

基于上述认识,结合其它要素,建议如下

1,很快大家就需要返回工作场所,这么大的国家不可能总是不开工。可以考虑把办公室、家里和医院的室温全部调到26度(国内规定夏天办公室温度不能低于26度),这个温度不至于热到影响工作(医生穿防护服,温度再高就汗流浃背了),但也不会低到病毒可以舒服地生存。在家和办公室穿单衣不感冒即可。穿的很厚对肺部的温度没有用处。

空调只有过滤灰尘的滤网,是个缺憾。建议办公室购置空气过滤器,加大空调风速,让办公室空气在高温下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如果有病毒漂浮也可以很快经过过滤器过滤吸附。这也是个教训建议中国政府将中央空调必须加装空气清洁过滤器作为国家标准。或者将此作为写字楼和星级酒店的评定标准。

2, 各地桑拿浴开放。尤其是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好好洗个桑拿有帮助。所有的医生晚上下班前也洗个桑拿,即驱除一天的疲劳,也顺带着消毒。听说内地所有桑拿场所关闭,我觉得桑拿房关闭有点可惜。
       有个美国回国的传染学博士建议洗热水澡,水温调到四十多度,我觉得不可行,因为多数人耐不了那个高温,关键是,那只是提高皮肤表层温度而已,对提高肺部温度效果有限。桑拿房内空气温度高,蒸汽密度低,所以,大人小孩都可以承受。

没办法都去洗桑拿,就制造个微环境,利用自己的杯子装满热水,口鼻对着杯口呼吸,我常用这种方式来减轻感冒流鼻涕,非常有效。这也是提高肺部气温和湿度的有效方式,也是最便宜的方式。

3. 未来再发生这类疫情,建议充分利用中国不多的热带土地资源,比如西沙群岛和南沙填海的三个大岛。如果未来再发生冠状病毒感染,中国政府可以准备些帐篷,开通南沙诸岛旅游,优先照顾重传染区居民买机票到南海诸岛去住半个月。填那几个岛可以顺势排上点医疗战备用途。航空公司和政府顺便赚点辛苦钱也是应该的(机票太低会导致打破头局面)。南海那几个岛建成后,中国有了十多个平方公里的热带土地可用了。海南岛沿海和西沙群岛也是不错的地方。马来西亚就利用南沙群岛上的一个岛屿搞成度假村,中国可以搞成更大的临时度假村。为了确保“战时”方便启动,平时南沙填海建造的几个岛屿也可以适当开放旅游度假。有一定的资源储备和基本工作队伍可以随时调用。这次新冠肺炎发生时,如果调用民航机把几万疑似病患及他们密切接触的家人送往南沙三岛,那里海风习习,白天晒晒太阳(尤其是晒背部),大多数人很可能会像东南亚国家的那些武汉游客那样,已经感染者最终不药而治。
        这要比堵在家里强太多了。那些感染却因床位不足没有及时住院者,心里着急,情绪不稳,这只会在氧自由基的破坏下降低人体的抵抗力,加速病情的恶化。

4, 原西藏军区副参谋长侯善良,为治疗冠状肺炎献一策:“在西藏工作20余年,曾经的高原肺水肿是难治之症。2000年前后,西藏军区总医院采取在氧气整流瓶的水中加入高浓度酒精与氧气一并给病人吸氧,效果奇效!这次武汉病毒肺炎病毒怕酒精,建议采取上述方法! 这个病毒源构成是蛋白质成份,是人体免疫系统紊乱后,把人体肺细胞做为了"敌人",自已攻击自已,雾化的酒精入肺胞后,杀死病源体(病毒),干扰源消除了,病人也就恢复了! 蛋白质性质的病毒,遇高温或酒精,自然就死掉了,相当于"煮熟了"一样,道理很简单!至于患者吸入酒精的浓度,实话实说,我没有研究,但我用过,自已也试着弄,根据病情调整浓度,特别是高浓度的酒精(少加水)效果最显著!“

基于侯先生的建议,可以拓展一下思路:北方人冬天喝酒都要温热再喝。买些便宜的烈酒如65度二锅头,倒杯中用热水温热,口鼻对着杯口呼吸,一样可以把温热的空气和汽化酒精吸入肺中,应该有类似的效果。

5,在各种类型的传染病不可能避免的情况下,中药的特殊价值应该充分重视起来。有阴谋论者谈论生物战争,不论这种事会否发生,未来如果有国家利益的激励对抗甚至热战,谁也无法预测是否会出现此类生物战争。国家从战略层面要做到有备无患。而西药的研制速度慢,但中药则是随时可用,是敌对国家无法作为预研目标的国民保健神器。即便中药不能快速治好,但至少会降低病毒对国民的危害。比如,本次国家推出了中药配方建议,在大家无法外出排队买药的情况下,这个配方建议很难惠及万民,国家就应该组织力量迅速向武汉等重灾区疑似病例提供这类已经配好的中药包,让他们在家自己熬药,不仅有助于治疗,也让这些居家隔离的疑似病例心理上也会不再感到无助和紧张。尤其是那些因病房紧张而无法住院的患者,可以在家自疗,而不是等死。
     
6,做好寒性体质的保健。寒性体质的人可能更容易肺部敏感,当代人吃冰淇淋,冬天喝啤酒等,都会是寒性体质的导因之一。在中医眼中,吃冰冷食物是健康大忌。最近看到有人建议多喝姜水,我觉得这也是有效提高身体温度,改善寒性体质的简单有效方法。

7,从教育到制度上进一步加强中医在突发性大面积传染病方面的应用。中国现在医学教育是中西医分开的,建议中国的医科大学(现代医学,即西医)将中医纳入必修课,西医能做到中西医结合。看到中小学开始把中医课送进课堂,非常令人鼓舞,古代的学人都略通医理。湖北有些地方这次治愈出院的速度不是很快加剧了病床的紧张,据网友查询,有些市医院院长是中医的死硬反对者,这种人当院长,对中医的应用难免掣肘。
      建议中国保健卫生免疫管理部门的首席长官,或常务副长官,至少有一人必须来自于中医,建议国家卫生部部长由中医和西医背景的专家每五年做一次轮流担任。全国所有以西医为主的医院院长都必须有中西医结合治疗经验,这应该作为国家用人制度。没有中西医结合治疗背景的医生,不论是院士还是哪路大神,最高只能做到常务副职(常务副院长、常务副部长、常务副主任)。

       抛砖至此。粗陋之言,不堪细究,仅供参考。